时间:2012-10-12 00:00:00 来源: 作者:
崇左市委老干部局黄罗文
在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30周年和倡导建设和谐社会的新时期,探索创新老干部管理工作是非常有意义的问题。本文主要就习近平同志强调的“建立健全单位、社区、家庭相结合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体系”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老干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1982年干部离退休制度建立之后,老干部管理机构从干部人事管理机构中独立出来,老干部的管理,从制度建立及管理机构成立开始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老干部管理机构负责老干部的管理服务主要包括:政治待遇管理、生活待遇管理、文化教育管理、发挥作用管理。等等。30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以及老干部工作部门在贯彻干部离退休制度和执行党的老干部政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把党和国家对老干部的关心、关怀落实到每一位老干部,使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体现了我国养老方式的独特之处,体现了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但是,由于社会、经济等外部环境以及离休老干部自身状况变化等因素的变化以及老干部高龄期、高发病期和高死亡期的到来,高龄养老的要求和组织管理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显现出来。
1、外部环境和离休干部自身状况的变化
(1)外部环境的变化主要表现为:
①经济体制改革对落实老干部待遇所需经费的影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企业不能适应发展需要,成为特困、改制、停产、倒闭、破产企业,导致企业离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受到影响。以崇左市为例,截止2011年初企业离休干部有118人,占全市离休干部总数的20%。这118名企业离休干部中,市直企业10人,108人分布在崇左市管辖的各县(市、区)的企业。目前,这些企业离休干部的基本离休费全部纳入财政负担,但是,医疗费尚未纳入财政负担还有45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干部的看病就医,部分企业离休干部觉得自己与行政单位的老干部待遇不同,心里有怨气。这些成为老干部上访的事源。
②经济体制改革对老干部管理规范化的影响。在原先模式下,老干部由原所在单位管理,由于老干部居住地分散,对老干部的管理服务造成很大困难。拿崇左市情况来看。2003年,原广西南宁地区“撤地建市”, 在距离原办公地点南宁市120公里外的原南宁地区崇左县成立新的崇左市。市直各单位对远在南宁市生活的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很难做到有效管理和服务,问题比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