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2-17 00:00:00 来源: 作者:
桂老通字〔2014〕6号
关于做好自治区示范性老年大学、
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老干部局,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示范性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室)创建活动的通知》(桂老通字〔2013〕45号)精神,做好自治区示范性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评。自治区、市、县(区)级和区直单位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要根据桂老通字〔2013〕45号文件精神和对照《自治区示范性老年大学考核评审表》(附件3)和《自治区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考核评审表》(附件4)开展 自评,组织初评,自评及初评符合条件的,按申报材料、时间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经自评符合创建条件和标准的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由市委老干部局或区直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提出初评意见后统一向我局报送材料,自治区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局。申报材料包含创建情况报告、申报审批表(附件1、2)及考核评审表一式五份,送至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宣教处,联系电话:0771-2802381,地址:南宁市七星路126号。
三、考评验收。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按照桂老通字〔2013〕45号文件要求,组织评审小组对自评、初评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进行考评验收。评审小组将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核实、查阅资料、调查问卷、满意度测评及公开公示等方式,对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的机构队伍、基础设施、经费保障、学习(活动)内容、服务管理、教学(活动)效果等逐项进行全面考评。评审综合得分达90分以上者,授予“自治区示范性老年大学”或“自治区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称号。
四、时间要求。首批自治区示范性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申报截止时间为
附件:1.自治区示范性老年大学申报审批表;
2.自治区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室)申报审批表;
3.自治区示范性老年大学考核评审表;
4.自治区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考核评审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办公室
附件1
自治区示范性老年大学
申报审批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自治区示范性老年大学申报审批表
| 单位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