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4-15 00:00:00 来源: 作者:
各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组织人事、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现将《关于推进全区老干部党校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2013年4月8日
关于推进全区老干部党校建设的意见
老干部党校是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08〕10号)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自治区人事厅、劳动和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桂老字〔2009〕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各级老干部党校建设,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推进各级老干部党校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党校建设的总体要求和老干部工作的特点,通过3至5年的努力,逐步在区、市、县三级建立起机构设置完善、师资队伍健全、办学特点鲜明、组织保障有力的老干部党校网络。
二、推进老干部党校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组织机构。各级各单位要加快推进老干部党校机构的建立,做到有学校牌子,有教学场所,有管理人员,有教学设施。各级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的实际,以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或党校为依托建立老干部党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机构设置方式。
(二)师资队伍。结合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党员干部培训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建立健全老干部党校师资队伍。师资队伍可聘请党校教师、党政领导干部、离退休干部及专家、学者等兼任。
(三)办学模式。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特点,积极探索老干部党校的教学培训内容,着重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性修养以及老干部政策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教学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年龄和身体的特点,积极探索老干部党校的教学培训方式,采取课堂讲授、座谈研讨、学习考察等灵活多样的办班模式,努力做到离退休干部党员能够参加、愿意参加、喜欢参加;根据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培训的对象既要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委员等党员骨干作为主要培训对象,也要把离退休干部中入党积极分子纳入培训范围,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提供保障。
(四)经费保障。要落实好老干部党校的办学经费,保证老干部党校工作的正常开展。要在积极争取将老干部党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同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可按照相关规定,从本级代管党费中划拨一定党费作为老干部党校培训离退休党员经费的补充,保证老干部党校的建设和发展。
三、切实加强对老干部党校工作的领导
各级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推进老干部党校建设作为党建工作一项任务来抓,加强对老干部党校工作的指导,并选配好老干部党校校长。原则上老干部党校校长由同级老干部局(处)局长(处长)兼任。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抓好老干部党校建立、完善和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把老干部党校建设成离退休干部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保持思想常新的重要平台;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和国际国内形势的重要窗口;加强党性锻炼,永葆先进本色的重要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