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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0-20 10:37:33 来源: 作者: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17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第十条规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会、残疾人联合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年联合会、学生联合会、少年先锋队以及其他人民团体、有关社会组织,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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