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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让老党员成为教育实践活动参与者、受惠者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让老党员成为教育实践活动参与者、受惠者

时间:2014-06-24 00:00:00    来源:    作者: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十分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认真组织老党员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让老党员成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者、受惠者,增强老干部对原单位的归属感。

一、组织老干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召开党的群众路线老干部学习暨征求意见会,组织退休老同志集中学习了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讲话及文件精神,听取了退休老同志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大家围绕当前的审判执行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干部教育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12条。

二、重视离退休干部支部班子建设。召开离退休党支部委员恳谈会,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洪波主持会议,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罗大庆、院调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蒙燕妮参加会议。支部书记林军同志传达了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老干部工作调研组座谈会精神,并代表老干部提出了老干部活动场所、“门禁卡”、伙食、生活待遇等方面问题和意见建议。黄洪波院长认真倾听,仔细记录,并对意见建议一一做了答复。

三、切实解决离退休老干部实际困难。河池中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征集到的意见建议为突破口,切实解决离退休老干部实际困难。一直以来,该院按照中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规定,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干部的各项补贴,从未拖欠或迟发。坚持做到四个必访,即坚持“红白事必访、有困难必访、有病必访、有矛盾必访”。今年以来,上门、上医院探访老干部20人次。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制度,每两年组织健康检查一次,订购《老年知音》人手一册。通过上述措施,引导老干部少上牌场,少上酒场,多上书室和运动室,多关心国家大事,继续关心法院工作,发挥余热,做到“人退心不休,老骥志不坠,夕阳无限好,余热写春秋”。( 河池市委老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