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习交流

兴安县老年大学积极创建全区示范性学校

兴安县老年大学积极创建全区示范性学校

时间:2014-11-20 00:00:00    来源:    作者:

      兴安县老年大学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原则,以“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余热生辉,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以创建全区示范性老年大学为契机,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他们的做法是:

一、夯实教学基础,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在教学经费上,该县老年大学积极与政府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将教学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从根本上解决县老年大学经费制约问题,2014年县财政拨付维修维护费、教师授课费、活动经费、学习资料费等预算经费10万余元。学校广开筹资渠道,建设了网络教室,配备必要的教学办公设施及电教设备,添置了投影仪、电脑、DVD、电视机、电子琴、桌椅、演出服装、高级音响、打印机等教学设备和教学用品,在硬件方面达到了办学条件,保证了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师资力量,着力提高教学水平。该县老年大学把配齐配强教师队伍作为办好老年大学的重要基础,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将政治素质高、学有专长、教学经验丰富、热爱老年教育事业、甘愿为老年人服务的优秀人才引进到老年大学的教师队伍中来。选聘的9名专业课教师,年龄、文化结构合理,执教的课程均属本人所学专业,并具有一定造诣。在教学工作中,教师能认真分析和根据学员的不同情况和特点,认真制定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分类施教,积极探索和总结老年教育规律、专业课教学规律,改进教学实践,赢得了学员的尊重和好评。

三、坚持因人施教,着力增强教学效果。该县老年大学坚持“教、学、乐、为”相结合的教学方针,遵循因人施教原则,根据老年人心理特点和兴趣爱好,边探索边改进,努力实现办学宗旨。在规范化管理方面做到“软件从严”,建立和完善了学校的专业和课程设置管理、学校学员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管理、师资建设、教材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修订完善了各类文书档案。在课程设置上,设置了电脑、诗词、书画、电子琴、二胡、葫芦丝、音乐、交谊舞、舞蹈等9个专业。同时,坚持聘请专家开办公共基础知识讲座课,拓宽教学知识面,扩大教学影响力。授课过程中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和进度,循序渐进,通俗易懂,让学员听得懂、学得会、记得住、用得上。在教学方法上,针对老年学员年龄差异大、文化层次不齐和身份职级不同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达到了良好效果。同时,组织学员参加演唱会、广场舞大赛、文艺表演比赛、书法展等活动,使他们相互交流、提高水平,增强了教学效果。目前,老年人退休后走进老年大学学习的人越来越多,2014年学员达490余人次,在老年大学里学习知识、培养兴趣、结交朋友,成为该县老年人晚年生活的新时尚。

四、丰富校园生活,着力搭建活动平台。在抓好教学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学员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成立了老年大学艺术团,参加了全市老干部“多彩金秋美丽桂林”文艺演出、纪念红军突破湘江战役胜利80周年文艺晚会、庆祝建党93周年文艺晚会、第六届葡萄节暨第八届桂林米粉节文艺演出等。定期组织教师、优秀学员到该县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及旅游景点进行采风。这些活动的举办,极大地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满足了学员求知、求乐的需要,增强了学校的吸引力、凝聚力,为老年大学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兴安县委老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