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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采取三项措施落实离休干部医疗备用金政策

河池市采取三项措施落实离休干部医疗备用金政策

时间:2017-02-04 17:04:00    来源:河池市委老干部局    作者:

目前,河池市跨省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高发病期,因病住院支出的医疗费数额大,个人垫支压力大,报销周期较长。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跨省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医疗备用金管理意见的通知》(桂老通字[2016]40号)精神,河池市委老干局通过与市财政局、社保局及老干部原单位召开协调会,提出办法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建立跨省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医疗备用金制度。

一是市本级管理的跨省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因病住院,由其家属及时报告原单位,由原单位及时向市社保局为老干部申请使用5万元以内的备用金。

二是老干部病愈出院后10天内,由原单位负责到市社保局办理老干部住院费用报销手续。市社保局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当年有申请医疗备用金的单位,须在当年12月20日前与市社保局办理清算手续,不得挪作他用。

三是县级管理的跨省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参照执行。

    点滴付出、用心用情服务,温暖了离休老干部,赢得了老干部们的称道和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