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06 17:27:53 来源: 作者:
公 告
为畅通党员干部群众向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组信访、举报和申诉的渠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由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组受理的关于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举报注意事项
请举报人切实履行党员(或公民)的职责义务,既要积极监督,又要对举报事实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提倡实名举报。
三、举报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771—5776548。
来访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55号广西科教信息园715室。
来信举报:1.邮政地址:广西南宁市云景路55号广西科教信息园715室,邮编:530028。
2.信访举报信箱:设在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老年支部活动室门口处。
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纪检组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