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01 00:00:00 来源: 作者:
桂老通字〔2013〕49号
印发《关于进一步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
“四就近”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局、卫生局、体育局,团委、老龄办,区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6月14日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办公室2013年6月14日印发
关于进一步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
“四就近”服务工作的意见
2010年中组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0〕24号),两年多来,我区在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全面做好离休干部工作”的总体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就进一步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以下简称“四就近”)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离退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离退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发挥好他们的作用,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当前,离休干部已普遍进入后“双高期”,退休干部人数逐年增多,离退休干部对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个性化,单纯依靠原单位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的服务已不能完全满足其需求。利用社区资源为离退休干部晚年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对发挥离退休干部在基层社区的积极作用、深化离退休干部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离退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目标,逐步健全和完善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主导、单位尽责、社区提供就近帮助和照顾、家庭子女提供日常养老服务“四位一体”的离退休干部服务体制,使离退休干部更好地安度晚年。进一步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要坚持原单位服务与社区服务相结合;坚持面向全体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统一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坚持试点先行与经验推广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三、进一步做好离退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构和服务场所。各地可利用现有社区的服务场所,健全“四就近”服务工作机构,设立“四就近”服务室(站)。建立健全社区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工作者分片包干、走访慰问、社区离退休干部信息管理、老干部学习、志愿者服务等相关制度。充分整合社区现有资源,突出辖区特色,利用现有场所开设老干部棋牌室、聊天室、书画联谊室、老干部之家和老干部课堂等。
(二)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开展“四就近”服务社区应成立离退休干部服务领导机构,在辖区老干部局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结合社区老干部数量、居住分布等情况,配备相应的“四就近”服务专职人员,并实行分片包干联系制度,及时掌握辖区内老干部的情况。不断加强志愿者服务队伍建设。通过发挥社区资源优势,积极联合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志愿者,组建社区家政志愿者服务队伍、精神慰籍志愿者服务队伍、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伍和医疗保健志愿者服务队伍等,为离退休干部提供各种个性化需求服务。
(三)强化就近活动、就近学习。利用社区资源组建老干部艺术团、文艺队、老干部协会等,开展适合老干部特点的文化、艺术、科普、娱乐、健身等各项文体活动,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组建家庭学习小组和楼栋党组织开展送学上门活动,积极帮助行动不便的老干部党员开展学习。加强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管理,积极引导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已经建立网站及远程教育网点的社区还可以通过开设离退休干部专栏,开展“老干部教育进社区”、“远程教育进社区”等活动,吸引老干部,凝聚老干部。
(四)构建就近提供关心照顾网络。构建卫生服务网络、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亲情服务网络。各地可在现有社区医疗服务网络基础上构建离退休干部社区就近医疗保健服务卫生网络。有条件的地方可免费为离退休干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建立离退休干部健康档案,落实责任医生,制作联系卡,开展医护人员与离退休干部结对活动,定期为离退休干部提供家庭护理、健康咨询、医疗诊治和心理疏导等上门服务。积极打造十五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使离退休干部小病不出社区、急病得到及时救治,真正享受到方便、快捷、可靠的医疗保健服务。各地要积极整合资源,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离休干部提供就近便利的居家养老服务。有条件的社区可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联系辖区相关单位成立家政服务联盟,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日托、就餐、家务等服务。
(五)搭建就近发挥作用平台。适时、适度地组织离退休干部充分运用自己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在社区党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建言献策。可以通过开展设岗定责活动,设立“老干部先锋岗”,积极搭建平台,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余热,定期开展政治宣讲、老少互助等活动。鼓励他们担任社区调解员、帮困助学志愿者、城管义工、网吧义务监督员等,在帮助社区化解纠纷,解决矛盾,维护社会和谐、关心下一代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
(六)创建工作示范点。各市可在辖区范围内确定3-5个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作为利用社区资源服务离退休干部工作示范点,创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服务品牌,突出亮点,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带动本地区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不断规范社区“四就近”工作服务内容,深化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达到“四有两好”(即有组织、有阵地、有制度、有措施,老干部评价好、发挥作用好)效果。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营造“爱老、敬老、助老”社会氛围,推动全区社区“四就近”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离退休干部“四就近”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社区“四就近”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的重要内容,与推进社区党组织“三有一化”(社区党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社区服务基础,提供必要服务支撑,定期进行部署和考核。街道、社区要将这项工作纳入职责范围,明确人员负责,主动听取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工作。组织部门要加强街道和社区党建工作,指导街道、社区开展经常性的组织活动,加强对社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教育、管理。老干部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和政府汇报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责。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老年人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更好地向离退休干部提供公益性养老服务。财政部门要结合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经费安排情况,统筹考虑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实际,合理安排相关支出。卫生部门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包括离退休干部在内的社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文化、体育部门组织开展社区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时,要充分考虑离退休干部的特点和需要。共青团、老龄办等组织和机构要充分利用各自服务网络,组织和指导社会志愿组织、老年群众组织、各类公益组织等为社区离退休干部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提供志愿服务,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离退休干部原单位要主动向社区提供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情况,为社区服务离退休干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活动场所等方面的支持。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