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20 00:00:00 来源: 作者:
桂老通字〔2015〕4号
关于召开全区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的通知
各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
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定于
一、参加会议人员
(一)受表彰的全区离退休干部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负责通知)。
(二)自治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三)各市委组织部部长,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领导。
(四)各市老干部局局长,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负责人。
参加全区老干部局长会议的各县(市、区)老干部局局长列席表彰大会。
二、大会主要内容
(一)合影。上午8:30-9:20。参加人员: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
(二)大会。上午9:30-11:00 。参加人员:全体与会人员。
(三)参观。下午15:30-17:00 。参加人员: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
三、报到时间、地点
(一)请各市、县及非驻邕区直单位与会人员于
(二)参加合影人员于
(三)其余与会人员于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及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于
(二)自治区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市委组织部部长及区直、中直驻桂各单位分管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只出席23日上午的大会。
(三)参加会议的老同志应身体状况较好,生活能够自理,年龄一般在80岁以下。请各单位做好参会老同志的组织和接送工作。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事先请假并经批准。
(五)先进集体代表和先进个人愿意参加
(六)会议安排每个市3名司机食宿。在邕单位与会人员不安排在会议食宿。
(七)本通知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819531、2803161,2802211)。
附件:与会人员报名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
附件:
与会人员报名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