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09:55:48 来源: 作者:
为加强涉老组织的建设,规范涉老组织的管理,发挥涉老组织的优势作用,助力柳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柳州市委老干部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涉老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扩大范围,应纳尽纳。《办法》明确了涉老组织的定义,只要是有老同志参与并发挥作用的老年群众组织、社会团体、活动团队都可以定义为涉老组织。一些老年群众组织和活动团队虽然没有登记成为社会团体,但是一直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把它们纳入涉老组织进行建设和管理,对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提升城市的精神文明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明确职责,应管尽管。《办法》明确了组织人事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涉老组织在管理方面的责任,业务主管部门、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市老干部党校对涉老组织在党组织建设方面的责任,以及业务主管部门、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在宣传报道方面的责任,通过明确责任分工,促进抓好工作落实。
做好保障,应保尽保。《办法》明确了涉老组织经费的保障和使用,为涉老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提高了广大涉老组织和老同志的工作积极性,对推动全市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文明和谐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