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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出台帮扶办法关爱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

柳州市出台帮扶办法关爱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

时间:2015-10-08 17:48:00    来源:    作者:

    近日,柳州市委老干部局出台《柳州市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关爱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建立特殊困难关爱机制,促进特困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为离退休干部排忧解难。
    《办法》共七章十六条,对特困离退休干部关爱对象及条件、关爱帮扶标准和关爱资金的建立、管理、使用、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偶都将得到关爱帮扶,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离退休干部的关怀、关爱。
    《办法》明确把患大病、重病自费额过大;遭遇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变故,经济损失严重;配偶无固定收入且与其共同生活、需承担赡养责任的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等四种情况的离休干部、副厅级以上退休干部以及无经济收入,患重病或病瘫卧床,医疗费自费额过大,子女无赡养能力,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离休干部遗偶列为帮扶对象。
    《办法》规定,市财政首年安排20万元投入关爱帮扶资金,实行年度核定指标和资金规模逐年扩大的滚动管理模式,规范管理、专款专用。特困离退休干部关爱帮扶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困难情况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提高。
    《办法》明确具体申报审核程序,在每年的4月和10月分两批开展集中关爱帮扶。如有特殊情况,可特事特办,开展临时帮扶。
    《办法》要求,老干部门要建立特困离退休干部关爱帮扶台账,严格审批把关,不定期地对有关单位帮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对享受特殊困难关爱资金的离退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偶,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群众监督。(柳州市委老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