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7-09 00:00:00 来源: 作者:
2010年中组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0〕24号),两年多来,我区在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加快推进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工作,今年我局结合实际,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厅、卫生厅、体育局,团区委、老龄办等九部门于
《意见》进一步强调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指导思想和四项原则。同时,对下一步“四就近”服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即要通过不断健全工作机构和服务场所、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就近活动、就近学习、构建就近提供关心照顾网络、搭建就近发挥作用平台等方面推动“四就近”服务工作取得实效。
《意见》还要求各市在辖区范围内确定3-5个基础条件较好的社区作为“四就近”服务工作示范点,创建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区服务品牌,突出亮点。不断规范社区“四就近”工作服务内容,深化服务内涵,提升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达到“四有两好”(即有组织、有阵地、有制度、有措施,老干部评价好、发挥作用好)效果。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组织、老干、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体育、共青团、老龄办等十个部门的工作职责,不断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四就近”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还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作用,营造“爱老、敬老、助老”社会氛围,推动全区社区“四就近”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安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