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5-16 12:09:00 来源:来宾市委老干部局 作者:
罗云团2002年从忻城县大塘镇司法所所长岗位退休后,周围许多亲朋好友看准他性格好、人脉广、点子多,都来邀他联手“经商捞金” 。可他总是婉言谢绝。其实,他早就有了“退而不休”的打算。他有什么打算呢?
做维护社会稳定的“和事佬”
1996年,有48户居民购买了大塘镇政府在农贸市场周边开发、出卖的住房宅基地。当时,双方已协商并达成协议:居民交清购买宅基地款后,由镇政府负责办理建房手续;可是,居民建房、入住十年之久,一直未得相关批准手续,居民担忧建房不受法律保护,对镇政府发出各种不信任议论。
罗云团听到议论后,心中十分焦急:“群众问题无小事,解决不好会直接影响镇政府与居民之间的关系,给社会稳定带来冲击。我虽然从司法岗位退休了,但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不能退啊!我要做维护社会稳定的‘和事佬’。” 他立即深入左邻右舍,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便召集几位退休干部职工和有威望的居民一起商量解決办法。他和颜悦色地劝当事居民体谅镇政府“走程序” 碰到的困难,接着又到县信访局、县政府办反映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通过渠道沟通,终于在2011年给22户居民办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二年又帮助17户居民办理了建房手续并领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当居民们手举鲜红色的国有土地证书,乐呵呵地竖起大拇指称赞他,要付给“辛苦费”时,他连连摆手拒绝,说:“国有土地证书是政府发的,政府用法律保护大家的住宅所有权,大家应该记住政府的好。”。
做光明城镇街道的“老义工”
大塘农贸市场四周,居住着来自四面八方的48户居民,晚上,这里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小偷深夜撬锁入室盗窃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群众安居乐业。罗云团想:“我作为一名生活在群众中的共产党员,要为群众排忧解难。”他经常半夜三更起床,还特意找“风高月黒”“ 天寒地冻” 的恶劣环境,到农贸市场周边巡查。然后,他再次找来几个退休党员干部职工商量,决定筹集资金安装路灯,拿出打造“光明街道”方案。
拿出打造“光明街道”方案获得居民一致通过,每户出资50元购买安装路灯材料。罗云团带着两名退休干部职工当“义工” ,经过3天的努力,终于把路灯装好。他还不嫌麻烦,主动把路灯总开关安装在自家门口,以便由他早、晚开、关路灯。十多年来,由于路灯通明,再没有发生各种盗窃现象。
做助力扶贫搬迁的“担当者”
2014年8月,县、镇有关部门领导找到罗云团,请他到幸福小区协助开发商老板开展异地扶贫搬迁工作。他既要负责扶贫搬迁办公室日常的上接下联工作,还要协助打消农户异地搬迁的疑虑、签订合同、动员交款等工作。面对项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強、容易“出事” 的工作,他开始也觉得“头大” ,后来一想:“既然组织找到我,把这项工作交给我,当然就是相信我能克服困难前进。作为一名老党员,应该接受任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勇于担当。”
刚开始,罗云团工作还算顺利。但进入收款阶段,就遇到前所未有的麻烦。按开发商要求,群众自筹部分购房款,要一次性交清后方可签订购房合同;而群众认为购房款数目巨大,交清款项后老板逃跑,我们怎么办?他根据群众的反映,找老板商量,可老板还是坚持交清购房款后方能签订合同,老板讲的是北方话,群众听不懂,只有把罗云团团团围住不放。他面对群众作解释,磨干了嘴皮,群众还是不能接受,一个多月过去了,收不到一分钱,怎么办?罗云团没有气馁,三番五次登门找十多户相识的购房户,讲政策,讲道理,要求他们带头交款。同时,他表明态度:你们带头交款,老板得钱逃跑,我负责与上级联系,把钱追回来。对方还是不相信,说:“你是一个退休干部,一旦出事,你无力回天啊!”罗云团又再次重申:“我的确是退休干部,但现在是代表政府办事,代表政府办事的共产党员就有责任担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第二个月,对方终于被感动,带头交清款项,并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就这样,罗云团以 “代表政府办事的共产党员就有责任担当”,换来群众陆陆续续前来交款;2015年2月,全部完成150户购房安置、购房收款、签订合同的异地扶贫搬迁任务。